2月22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要求,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、绿色设计、绿色投资、绿色建设、绿色生产、绿色流通、绿色生活、绿色消费,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、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。
《意见》特别提出,大力发展绿色金融,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。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。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。坚持节能优先,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。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,大力推动风电、光伏发电发展,因地制宜发展水能、地热能、海洋能、氢能、生物质能、光热发电。
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
《意见》中制定了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:到2025年,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运输结构明显优化,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,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,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,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,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、利用效率大幅提高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,生态环境持续改善,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,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,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、流通体系、消费体系初步形成。
到2035年,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,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,重点行业、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,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,生态环境根本好转,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。
为此,《意见》提出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,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,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,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,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,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措施。
《意见》提出,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、社会影响大、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,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。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、咨询服务、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。
工信部一位专家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几年前,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曾选取天津、上海等城市作为绿色供应链试点城市,经过多年的发展,参与打造绿色供应链的企业数量显著增加,企业对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都显著提高。
该专家介绍,当前,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,“十四五”期间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。比如:以《绿色制造——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》为基础,制定分行业标准,进一步扩大覆盖面,尽可能涵盖重点行业,明确相关行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重点环节及主要工作,对企业进行有效指导等。
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
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过程中,能源体系的绿色低碳转型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。
《意见》要求,坚持节能优先,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。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,大力推动风电、光伏发电发展,因地制宜发展水能、地热能、海洋能、氢能、生物质能、光热发电。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,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。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,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。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,继续提升大容量、高参数、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。在北方地区县城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,稳步推进生物质耦合供热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。提高能源输配效率。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,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。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。开展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。
此外,在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,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,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,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。
与此同时,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,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实行分类计价、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。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,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,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、气价、水价制度。
此外,《意见》提出,大力发展绿色金融。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,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。统一绿色债券标准,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。发展绿色保险,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。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。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。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,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。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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